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镇水务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动城镇水务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关规定,决定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镇水务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12日